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54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34,299.21元 | |
最高限价:734299.21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46号-1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1246825246825是2468252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46号-2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2266024266024是2660243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46号-3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3221450.21221450.21是221450.21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按照各镇、街道上报的秋粮种植面积30.27037万亩确定本次一喷多促标准,通过实施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带动群众开展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遏止秋作物后期重大病虫害蔓延危害,确保秋粮生产安全。 5.2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三个标包; 包1: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含大口镇(49848亩)、岳滩镇(16492.3亩)、槐新街道(3688亩)、府店镇(31780亩),共计101808.3亩; 包2: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含高龙镇(30651亩)、缑氏镇(49110亩)、翟镇镇(27836亩)、伊洛街道(1500亩)、商城街道(631万亩),共计109728亩; 包3: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秋作物一喷多促项目,包含顾县镇(18811.9亩)、邙岭镇(11859.1亩)、山化镇(41175.8亩)、首阳山街道(19320.6亩),共计91167.4亩。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标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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