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鼎市古城南路、江滨路中间护栏提升工程 |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栏杆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万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鼎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3日 19: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 ||
预算金额 | ¥54.9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阮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60131882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万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0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女士135991857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阮女士15160131882 | ||
附件: | |||
附件1 | 标书获取联系表.doc |
项目概况
福鼎市古城南路、江滨路中间护栏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S【福鼎】2022招第057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古城南路、江滨路中间护栏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价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
1 |
| 549400 | 工业 | 10988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复印件至317140689@qq.com。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万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0楼
联系方式:谢女士1359918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栋1梯8楼
联系方式:阮女士1516013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女士
电 话: 1516013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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