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孟津区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第三批项目(一标段、四标段、十二标段)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孟津区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孟发改投资【2022】16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11-410322-04-01-98684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孟津工施招标新(2024)0036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孟津区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第三批项目(一标段、四标段、十二标段)建设内容为:一标段城关镇丁庄村、朝阳镇郑凹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四标段白鹤 镇周口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十二标段常袋镇东地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 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一标段城关镇丁庄村、朝阳镇郑凹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四标段白鹤 镇周口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十二标段常袋镇东地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
2.4最高投标限价:7136969.53元。其中:一标段:3836071.24元,四标段:1083872.9元,十二标段:2217025.39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6个标段,其他标段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四标段、十二标段二次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2.8.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8.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 到达标生产。
2.8.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6注:投标人可针对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孟津区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第三批项目,项目代码:2211-410322-04-01-986843中的16个标段中(一标段、四标段、十二标段)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家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评标程序按标段排列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家投标人在排列顺序靠前的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
2.8.7(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 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 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 ) 通 知 书 可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类似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 真实性。
3.5
文章推荐:
[暗标]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孟津区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第三批项目(一标段、四标段、十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