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三级等保)测评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GGL【2024】1209-065
2、项目名称: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三级等保)测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 3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标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信息安全建设,确保医疗信息系统及患者数据的安全性,我院计划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6、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40日内 。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支持 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2供应商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 〔2021〕11号 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 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 供应商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参加本次 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 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3.6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 12 月 11 日至2024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 : 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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