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赵保镇宜赵路两侧村庄环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宜阳竞磋-2024-88 | ||||||||||||||
2、项目名称:宜阳县赵保镇宜赵路两侧村庄环境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22,077.88元 | ||||||||||||||
最高限价:1222077.8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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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简要说明:围墙瓦顶约2206米、墙面抹灰面喷刷涂料约1131.82平方、墙面刷涂料约11905.16平方、墙面喷涂料约3763.44平方、建筑垃圾外运:1项、外脚手架:19006.42平方。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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