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S323丁湾至汪河桥东廊道绿化工程 (项目代码: 2412-410327-04-01-619116 )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项目招标人为 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S323丁湾至汪河桥东廊道绿化工程;
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S323丁湾至汪河桥东廊道绿化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为 丁湾村至汪河桥廊道绿化,整理绿化用地103681 ㎡ ,种植雪松 3806株、金枝国槐 3500株、百日红 5436 株、重阳木 920株、红叶石楠球 930株等;
3、建设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S323丁湾至汪河桥东廊道 ;
4、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5)0010号
项目代码: 2412-410327-04-01-619116;
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镇财政资金 ,100% ;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6407480.73 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9 、工期: 60日历天;
10、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 100%;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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