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嵩县 G344线K1031+225-K1031+450段灾害防治 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2412-410325-04-05-293774),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加自筹,招标人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嵩县 G344线K1031+225-K1031+45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2、 项目代码 :2412-410325-04-05-293774
3、项目 编号:嵩县工施招标 (2025) 0012 号
4、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 -2025 -19
5、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上级补助加自筹,最高投标限价7381899.00元
6、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 G344东灵线上,隐患里程为0.225公里。灾害点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清除危岩体及坡面松散堆积物、实施挂网喷射混凝土及浆砌片石拱形骨架防护;开挖一级平台,平台坡脚增设抗滑桩、平台截水沟,硬化平台,挖除旧路面层,重新铺筑等 。
7 、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工期:6个月。
10、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11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 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3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 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 起计算 9个月;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个标段。
16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提供 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 2)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 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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