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小界乡农事服务分拣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16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小界乡农事服务分拣中心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942,328.50元 | ||||||||||||||
最高限价:2942328.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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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小界乡农事服务分拣中心项目,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烟叶分拣仓储用房2300平方米,玻璃养虫房2个,改建卫凹村烟叶分拣房12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采购编号:洛宁竞磋-2025-16,洛宁政采磋商(2025)0016号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工期:6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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