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本项目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栾川县特色街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咨询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栾川县特色街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咨询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24号;
3、采购编号:栾川公开-2025-32;
4、招标编号:栾建招投2025-5-14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建设地点:栾川县;
7、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栾川县特色街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咨询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街巷改造、镇区改造两部分。其中:(1)街巷改造包括:耕莘街道伏牛路(高杆灯到兴华路口、兴华路口到北街口、虎坪路口到黄土岭赤土店交界处、鸾州大道到高杆灯、鸾州大道到兴华路口、兴华路口到北街口虎坪路口到黄土岭赤土店交界处)。(2)镇区改造包括:合峪镇区。包括耕莘街道伏牛路外立面改造,安装铝板,粘贴软瓷,粉刷涂料,拆除更换店招、店铺门、窗户,移装空调外机,重要节点景观提升,夜间照明改造等,以及合峪镇区G311国道沿街提升改造等。包含建设但不限于建筑立面改造、店招整治、景观改造等。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设计品控咨询服务。
9、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并协助招标人报批有关部门审定;
(2)初步设计: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协助招标人报批有关部门审定;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协助招标人报批有关部门审查;
(4)品控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标准,符合项目规划控制条件的要求,达到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通过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抗震、施工图审查等各项审核。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12、设计咨询控制费率(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的4.6%。
1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注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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