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2025年窑街街道红山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窑街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4001JH620111139
项目名称:红古区2025年窑街街道红山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7.60271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7.602713万元
采购需求:拆除原有硬化地面736.28 ㎡,新建地面硬化1755.01 ㎡,台阶硬化47.43 ㎡,水池周边环境整治提升4776.83m³,新建排水渠30.00m,新建 1-0.5m 预制混凝土管长 10m,新建碎石铺装 1001.89 ㎡,新建边沟盖板 551.23m,新建护坡 221.52 ㎡,新建路缘石203.6m,新建树池坐凳长 15.07m,新建绿化带坐凳长 89m,新建透水砖铺装 1539.6㎡。(具体以施工图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红财发〔2022〕49 号)文件,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声明函,即可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方式:全部预留,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已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在原价格评审优惠的基础上,提升扣除比例3%。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在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选取的建材产品须执行以上标准,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