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2025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环线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5-51 | ||||||||||||||
2、项目名称: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2025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环线道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36,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3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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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约5324㎡,包含15cm厚碎石基月,24cm厚混凝土路基、8cm厚沥青及雨水管道、雨水收集井等相关配套设施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3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4 包段划分:1个标段。 5.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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