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及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GC-2025036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7160.06元
最高限价:597160.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1包 | 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 | 597160.06 | 597160.06 | 是 | 597160.06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主要为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详见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如有))。
6、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是指: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任职项目撤离);(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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