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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某单位驻喀什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7-27
喀什某单位驻喀什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7月27日 12: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驻喀什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建筑建材/建筑涂料/墙面涂料/其他墙面涂料

采购单位喀什某单位
行政区域喀什地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2:4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4.1438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凡凡
项目联系电话18167662255
采购单位喀什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喀什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先生1509939772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位凡凡18167662255

项目概况

某单位驻喀什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SH(JZXTP)2022-03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驻喀什办事处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1438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1438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在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单位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至 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齐全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料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某单位

地址:喀什地区

联系方式:孟先生15099397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幢5层5003室

联系方式:位凡凡18167662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凡凡

电 话:  181676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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