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大庆市政府采购活动项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21号),经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征求意见的调研分析,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专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评审专家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无纸化评审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评审;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二)泄露应邀参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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