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钢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钢材/其他钢材 | ||
采购单位 | 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库车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13: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耀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7-7799980 | ||
采购单位 | 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贸宾馆六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9279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曜(新疆)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89号学府一号小区4幢1-2层101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耀明 |
项目概况
2023年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钢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30307
项目名称:2023年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钢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01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鑫磊矿业运销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贸宾馆六楼
联系方式:1509927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曜(新疆)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89号学府一号小区4幢1-2层101号商铺
联系方式:吴耀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耀明
电 话: 0997-779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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