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 3 年 12 月 21 日9 时开始在 中拍平台 (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 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
一、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荆桥村裆坑山场金昊采石场内的灰岩矿。该标的堆放在袁州区芦村镇荆桥村裆坑山场(金昊采石场西侧)。储量约为56.2666万吨。
二、本次拍卖标的整体起拍价7202125 元(大写人民币: 柒佰贰拾万零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家。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 拍卖方式。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12 月 14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双休日除外);展示地点:芦村镇荆桥村裆坑山场金昊采石场 内 ;请意向 竞买人 到标的所在地仔细勘察。(看样联系 、标的咨询 电话 13979599892 、13907955031 )
五、竞买报名时间:2023年12 月 14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17时止。
六、办理竞买报名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经营范围须含建筑、建材相关行业)。
2、有意者请在报名期间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意向人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如因不具备上述条件参与竞拍,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3、获取竞买权限: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间 须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完成 网上 注册、 实名认证(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报名 ,并 支付 竞买 保证金 ,办妥手续后 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401007880170000054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 20 日17:30 时止。 (缴交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需与报名一致,如有不同需向拍卖公司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不成者,将于拍卖会后2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回保证金;竞买成交者,须向芦村镇政府缴交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可在竞买保证金抵扣,由拍卖公司代为转交,剩余的竞买保证金可抵扣应交款项)。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标的物 清运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未发生安全事故等 ,由芦村镇政府 无息退回 履约 保证金。
八、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在芦村镇金昊采石场内,标的物运输须经过金昊采石场厂区内,道路坡度大、弯道急,道路通达度一般,标的物转移需要借用其道路通行,由买受人自行与采石场协商道路通行等事宜,芦村镇人民 政府协助。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现状展示为准, 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行对拍卖标的现状做好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数量、规格、状况及品质等情况,拍卖人、委托 人 所提供的有关数量、图片仅供参考, 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不得以 品质、规格、数量 有误差 等 为理由调整成交价或退换成交标的。 请竞买人考虑其中风险 。
3、 成交后,按标的现场展示的现状(含瑕疵)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 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再享有拍卖标的的瑕疵请求权,并对其参加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已知显性瑕疵和未知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
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须在标的物移交之日起 6 个月内 将标的物从标的所在地转移 (如遇 不可抗力 因素 ,须经 芦村 镇政府批准后, 适当延期) ,完成项目清运。 逾期完工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处罚 。清运 期间环保 及准备、筹备及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或以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关于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最终解释权归芦村镇人民政府。
报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中路206号四楼(九江银行楼上)
咨询电话:0795-3583488 13907955031 13907950835
特此公告
宜春国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起拍价:7202125.0元
保证金:2000000.0元
加价幅度:20000.0元
评估价: 无
保留价: 有
优先购买权人: 无
自由竞价时间:5分0秒
限时竞价时间:3分0秒
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芦村镇荆桥村裆坑山场(金昊采石场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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