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0日 10:5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窗户更换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窗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 10: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0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预算金额 | ¥24.95097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391009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北,024-23391009 |
项目概况 某部窗户更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LNJD-F1017
项目名称:某部窗户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24.9509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509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某部窗户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预算:249,509.76元
(三)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
(四)质保期:12个月。
(五)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陈相屯镇朱庄子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队釆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条件: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至 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获取,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釆购网 “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队釆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024-2339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
电 话: 024-233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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