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9日 18:0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保温一体板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木材、板材等/人造板/其他人造板 | ||
采购单位 |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 18: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8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9室 | ||
预算金额 | ¥333.1999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柴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9575996 | ||
采购单位 |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金宁181 6744 68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柴瑶17799575996 |
项目概况 喀什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保温一体板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2-08-14
项目名称:喀什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保温一体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3.19990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19990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包含保温一体板一批,合计约31372.8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至 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8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此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杨金宁181 6744 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 1118室
联系方式:柴瑶1779957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瑶
电 话: 1779957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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