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LOGO征集公告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广安 发展集团 )是 2021 年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原广安发展集团与原广安金土地集团整合,将原交投建材公司、广职院资产经营公司( 51% 股权)、机场公司、空港公司、嘉渠港埠公司等划入而新组建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资产总规模 170.13 亿元,信用评级为 AA ,所属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32 家,主营业务涵盖城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开发、运营,建筑工程施工,建材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为提升 广安发展集团 辨识度,展现 集团 形象,推动 集团 发展,现面向社会有偿征集 广安发展 集团 企业标识( Logo )设计方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征集内容
广安发展集团 企业标识( Logo )设计。
二、 征集对象
独具设计思维的社会各界人士及机构。
三、 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截至 202 4 年 6 月 30 日 18 时止(以最终收到方案邮件的时间为准,超出截止时间不予参评)。
四、作品要求
(一)针对性 。 应征作品应结合 广安发展集团 发展战略及公司背景(详见附件 1 ),充分体现 广安发展集团 的企业定位及国企形象。
(二)设计感 。 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简洁大气、容易识别,同时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具有强烈感召力,易于被人民群众和市场接受、识别及记忆,便于宣传推广。
(三)适用性 。 标识后续延展性强,具备较高的前瞻性和较好的衍生开发特质及实用价值,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易用于网站、 PPT 模板 、文件、信封等宣传制作,适合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衍生的文创产品、空间展览装置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后期也能结合 VR 、 AR 、 MR 等时代前沿技术进行利用。
(四)原创性 。 作品必须为原创,且之前未公开发表用作其他用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且作品尚未被注册。参与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素材来源的合法性。
五、作品格式及投稿方式
每位报名者可提交不超过 2 份应征作品(作品应包括设计稿件 + 作品创意说明,如提交 2 份作品,应分别标注不同的作品名称并存入不同的电子文件夹),并自留底稿及备份文件。
(一)作品格式要求
1. 作品应至少提供 Logo 标志图形设计、标准字体( 广安发展集团 中 文、拼音、 英文,英文名称由报名者自行合理翻译)设计、 Logo 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设计三种形式;
2. 作品彩色稿(须标注 CMYK 值) + 作品黑白稿,并提供相应的位图格式( JPG/PNG/TIF 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及矢量图格式( AI 或 CDR );
3. 作品创意说明(文本以 WORD 或 WPS 格式为准, 200 字左右)。
(二)投稿方式(任选其一)
1. 电子版投稿 。 参赛者须按作品格式要求提交应征作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 2 )扫描件,将其邮件命名为 参赛者姓名(或单位) + 联系方式 + 广安发展集团 企业标识 发送至指定邮箱: 1336416524 @qq.com 。
2. 纸质版投稿 。 纸质版(含作品彩色打印件 +U 盘电子文件 + 报名表)请邮寄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宏志大道 773 号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321 办公室 。
六、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时间
拟定 于 20 24 年 7 月 上旬 (具体时间待定,征集方将提前 24 小时电话通知)。
(二)评选办法
参与报名的应征作品经 广安发展集团 初步筛选 5 名入围作品,由 广安发展集团 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结合集团实际、按制定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再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由高至低确定方案名次,第一名为 拟 中选方案 候选人 。
(三)结果公示
最终征集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对外公布。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按征集作品设入围奖 5 名,每名入围的征集作品奖励 税前 2000 元(若同一报名者提供的 2 份征集作品均入围,则每份征集作品均发放入围奖), 如 在入围作品中经评审确定 为 最终中选方案, 则 向中选方案提供者奖励 税前 28000 元(含其中的入围奖励 2000 元) 。
七、特别说明
(一) 应征的入围作品一经 中选 ,其设计元素、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 广安发展集团 所有,并可用于最终 Logo 作品的修改参考。
(二)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不予发放奖励,已发放的奖励由侵权的应征者足额退还, 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广安发展集团本次为征集 Logo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由 侵权的 应征者承担。
(三) 若最终确定的入围奖均不符合广安发展集团要求,则不确定最终中选方案,不予发放中选奖励,并通过其他途径选取最终中选方案。
( 四 )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 广安发展集团 所有,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八、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发展集团 官网、 集团 微信 公众号 及其他社会媒介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茜
联系电话: 14708225647
邮编: 6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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