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石湫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117-LXGC-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8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117-LXGC-C2024-0006
项目名称:2024年石湫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石湫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成交价不变),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11-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2室802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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