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磷[32P]酸钠盐口服溶液 氯化镭[223Ra]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CLF0124SZ11QY24A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磷[32P]酸钠盐口服溶液 氯化镭[223Ra]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
(五)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350,000.00元
(六)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放射性药品(磷[32P]酸钠盐口服溶液、氯化镭[223Ra]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 |
(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不接受响应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响应。
(十)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十一)本项目只接受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响应供应商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①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响应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谈判文件(一)采用线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邀请函》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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